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 首页 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1-11-05点击数:

学校各部门:

当前,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,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。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从严做好2021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教电2021293)和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电2021114号)文件要求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:

一、强化政治担当,绷紧思想之弦

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以高度的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,在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,做好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四版)》要求,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时刻保持高度警惕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,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,加强监测预警,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。

二、加大排查力度,加强师生管理

1.坚持“日报告、零报告”制度。人事处、各学生管理部门根据国内疫情动态、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信息及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认真排查师生出行情况,特别是近期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师生情况,分类精准掌握师生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,每日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

2.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。在校生“非必要不离校”,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沈,学生离校、教职工离沈须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。严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出国(境)。从市外返沈须持返沈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到沈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,并向属地社区报备。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在校生晨午晚检、因病缺勤情况,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、咽痛、咳嗽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要督促其及时就医,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。对就医师生的状况,人事处、各学生管理部门要专人负责跟进了解,确保师生完全康复后,凭医院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,经校医确认达到复课条件后方可返校。

3.实习学生防疫实行属地管理。实习学生按照实习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,教务处、学生处和相关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对接联系,指导实习生做好个人防护;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学校相关要求,做好日常管理,为实习生提供必要防护措施。

三、严格校门管控,实行校园封闭化管理

严把校门入口关,加强门岗管控。校内人员实行“亮码+测温+戴口罩”措施进入校园。校外人员进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,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。确需进入的,审批通过后,严格落实佩戴口罩、身份核验登记、体温检测和健康码、行程卡查验等措施,在做好健康登记后方可入校。确保覆盖每一个人、每一次出入。如出现行程卡异常等情况严禁入校。做好校园巡逻和安全值守。强化人员、物资、隔离场所和核酸检测能力等应急储备。

四、加强校园活动管理,有序开展各项活动

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性活动防疫要求,坚持“能不办则不办”“能缓办则缓办”“能线上则线上”“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,最大限度压减会议、论坛、培训等聚集性活动,做到应停必停,应缓尽缓。提倡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,确需线下举办的,须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;同时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、扫码测温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,严控活动规模、时长,活动前后要对相应场所、通道、桌椅、门把手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。

五、加强卫生监管,落细防控措施

坚持人、物、环境同防,坚持多病共防,结合秋冬季常见呼吸道、麻疹等传染病特征,加强传染病监测、预警和处置。加强教学楼宇、办公场所、学生宿舍、食堂、电梯、楼道、卫生间、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和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、清洁消毒,并做好登记记录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,及早排查风险和隐患,严防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。

六、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

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,进一步加大组织动员力度,推进师生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加强针剂,降低其他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风险。

  1. 及早科学谋划寒假安排

   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,根据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国内疫情形势,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师生意愿的前提下,可利用周六、周日组织教学,调整教学进度,提前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,合理制定师生放假离校方案。在放假前10天,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教育厅审批后,有序安排学生放假离校。

    八、加大宣教力度提高防病意识

    结合本地区秋冬季传染病形势,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,创新宣传方式,全方位、多层次地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宣传,帮助师生了解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,提高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。要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、食品卫生、环境卫生以及饮用水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,勤洗手、勤通风,有效预防秋冬季传染病发生。加强健康知识科普,倡导文明健康、绿色环保生活方式。

    九、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

    健全疫情防控检查核查机制,经常检查疫情防控方案及工作措施和应急机制落实情况,及时查找封堵疫情防控短板漏洞,加固薄弱环节。学校每周有针对性自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,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,及时发现问题,督促落实整改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沈阳医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2021年11月5

             Copyright© 2024 All Rights Reserved. 沈阳医学院中医药学院版权所有